2008-06-13

利物浦

今朝終於 Present 了我的 Proposal,可能實在太成功,完成後很多同學約我去看他們的論文,教他們如何做論文的計畫與數據分析。我估,我的天職真的離不開教書!


下午我們有個 Beatles (披頭四) Tour,又是巴士遊。我們駛過披頭四出生與成長的家,發現他們出生都很不同:John Lennon 來自比較窮的家庭,而 Paul McCartney 則比較富裕,不過大家都在十多歲時失去母親。他們都是有情有義的人。幫助他們成功的 Brian Epstein 和他們從沒有真正簽下合同,但他們都沒有「過橋抽板」。他們少年得志、風靡萬千樂迷,但 Paul McCartney 結婚後,三十多年到其妻逝世,他們夫妻只分開過最長一星期!

不過 John Lennon 就對家人差多了。這可能和出身有關。雖然大家都喪母,但 Paul McCartney 成長於溫暖的家庭,John Lennon 則來自半破碎家庭 (他父親常年行船,母親偷偷和別人同居,他自己則由姨母帶大)。也許童年的家庭真的會一代一代的遺傳下去;要打破循環,必須很大的決心與智慧。

John Lennon 最後還是被一個瘋子殺了,諷刺的是,那瘋子也是他的歌迷,並將《麥田捕手》當成聖經。而 John Lennon 的遺孀小野洋子,口口聲聲講人道與和平,卻廿多年來無法寬恕殺死自己丈夫的囚犯,不斷在他申請保釋時從中作梗,以至那犯人 (還瘋不瘋則不得而知) 一直未能與自己太太團聚,變相又多一個女人守寡。也許正是小野洋子的偏激與執拗,才讓 John Lennon 離棄髮妻而和她一起吧。

我們也駛過 Penny Lane 與 Strawberry Fields,那些曾出現在披頭四歌裏的地方。我特別在前一晚到 YouTube 聽這兩首歌,但一點都不覺得好聽。情況也許像一個英國人聽《皇后大道東》一樣吧。當時在 Cavern Club 的少男少女可是十分興奮呢。隨帶一提,據那位歷史教授說,現在的 Cavern Club 是重建的,且錯建了在對面街!原址已成了爛地停車場了。

我們最後抵達 Albert Dock 的披頭四紀念館,The Beatles Story。對知識有狂熱渴求的我,忍不住不斷讀裏面詳盡的解說;個半小時後,我好像已看完四部傳記!最後,我還是不太懂得欣賞 Rock'n Roll 與披頭四的歌,但我很喜歡《Let It Be》與最後在紀念 John Lennon 的房間裏、白色鋼琴前,悠悠播出的《Imagine》。

星期五晚當大家都出去玩,特別是黑色星期五的 Ghost Tour (鬼故遊) 時,我還是想回到大學飯堂。大學飯堂的食物全是最傳統的英國食物,如英國「布甸」、火腿扒、牛肉批、魚與薯條等,充分讓你明白為什麼大家會投票印度菜為英國最受歡迎的菜色 (因為英國菜實在難吃;入鄉隨俗,這裏用的正是英國人最常用的反諷)。不過我很喜歡這些彷如來自家裏的食物:蔬菜很新鮮,肉類不油膩,最重要的是有很多很大碟的甜品!還包括了我很喜歡的蘋果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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